典当学堂
典当历史
HISTORY
GUANGDONG PAWNEROKERS ASSOCIATION
新时期典当业发展概况
作者:转载 来源:转载 日期:2012/2/1
典当业复出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不少问题,如乱集资、高息吸收存款、私开分支机构等,严重干扰金融秩序。
1994年,典当行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划归人民银行监管,同年8月人民银行总行对全国典当业开始为期三年的清理整顿工作。
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发《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全国典当业进行进一步规范。清理整顿结束后,全国重新核准的典当行为1350家,注册资本总计约80多亿,直接从业人员近一万人。
2000年6月,因金融体制改革和人民银行职能转换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典当行取消金融机构性质,作为特殊工商企业移交给国家经贸委监管,共移交1110家。2001年,国家经贸委会同公安部联合对全国典当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取消了一批不合格典当行,正式保留了890家。
2001年8月,国家经贸委颁发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鼓励典当行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拓宽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规范健康发展。
在新的政策鼓舞下,全国范围内兴起一股典当投资热,2001-2003年全国共新批典当行484家,新批分支机构34家,全国典当企业总计达到1408家(含分支机构),注册资本金为95亿元。
2003年7月,国家机构改革,撤销国家经贸委,成立商务部,典当业划归商务部监管。
2005年3月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发《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8月和2006年1月,商务部分两批审批新增典当行约600家,全国典当行总数量达到2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