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当票及续当凭证的通知
作者:    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4/3

广州及各地级市商务局(委)、金融局,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各典当企业:

  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我省典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由省商务厅变更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做好新版、旧版当票及续当凭证衔接工作,加强当票及续当凭证管理,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文)、《商务部关于全国统一当票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114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金融部〔201913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启用新版当票及续当凭证(简称“新版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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